第四百五十三章:就当郑三丫死了吧-《逃荒种田:我的金手指是个垃圾桶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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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莫书山他娘很喜欢鱼馆的吃食,时不时的就来买了带回去,遇到她在鱼馆后,打过几次招呼,两人也就熟悉了不少。

    “我没读过书,也不知道该怎么起名字,便让他给我取了个新名字,叫朝阳。”

    “初生的太阳,代表着一切重新开始,我很喜欢。”

    “然后又去城北那边找了个家里条件不好,儿子生了重病的大娘,给了她一两银子,让她陪我演了一出戏。”

    “一出为了救儿子不得不卖掉女儿给儿子治病的戏,说她之前偶然听到了云酥坊要给少东家娶妻的要求,我跟刘良安的八字正好相合,便找了过来。”

    方澄神色复杂:“不打听清楚的话,别人也不能信吧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的对,不过城北那地方乱的很,人也多,想打听清楚别人家的底细可没那么容易,只要我嫁进了刘家,事情成了后,哪怕他们以后知道了我的底细,知道我骗了他们,也没办法了。”

    “而且我八字也不是假的,当年给我娘接生的稳婆可以作证,我特意去找了她来作证的,这才让刘家人信了这番说辞。”

    “并且因为我那娘急需用钱,就以二十两银子的价钱把我卖给了刘家,匆匆忙忙的选了个吉日成了亲。”

    至于那二十两银子,为了不让那大娘反水,她分了一半给她。

    “那大娘的夫家姓吴,以后我就是吴朝阳了,可不再是什么郑三丫。”

    对于‘郑’这个姓氏她也没有半点留恋的,既然要改,那就彻彻底底的改了,与以前完全不沾边了。

    “而且刘家身后有靠山,就是以后暴露了,郑家人再找上门来也没事,可闹不过他们的。”

    方澄叹了口气:“撒了一个谎,就需要用无数个谎去圆的。”

    不说别的,鱼馆知道她底细的人就不少,他也是因为鱼馆的人才找到的郑三丫。

    还有那个跟着她一起骗人的大娘,之后难保不会为了钱,再拿这个把柄来拿捏她。

    “我不在乎。”

    吴朝阳甩了甩袖子,露出腕子上的玉镯:“我能过一天好日子是一天,至少我现在挺好的,也挺开心的。”

    以后暴露了就暴露了,反正她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无论如何,都不会比再回去那个家更差了。

    “莫师兄知道你做的这些事吗?”

    “他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那个人满眼都是自己的画,要不是她和方澄认识的话,都不一定会帮她这个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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